招标公告
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广告宣传栏等制作工程招标公告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计划于2025年3月27日就广告宣传栏等制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炭素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广告宣传栏等制作工程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三、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7:00。
(二)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8:00。
(三)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13:00。
(四)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6日。
(五)招标地点:合肥炭素办公楼三楼第二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资质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51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招标资料费100.00元;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招标资料费不予退还。
五、付款方式
(一)每月底招标方与投标方对当月已完成项目且验收合格的实际完工量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投标方需开具已完工项目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收到合格付款申请、全额发票等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二)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发票不合格,招标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税率相应调整,合同含税总价随之调整,但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
六、工期要求
(一)具体到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每逾期一日,甲方按该项标的物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按该项标的物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与本招标项目所相应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单位注册时间5年以上。
(三)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相关单位关联关系密切的,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五)投标人不允许有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六)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26日17: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招标文件资料费
如投标单位准备参加本次招标,需提前缴纳人民币100元(人民币壹佰元整)招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招标文件资料费概不退还。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需在2025年3月26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以现金、电汇的方式,交予合肥炭素财务部(银行账号为:551902792210606,开户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置地广场支行),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有串通投标、抬标、恶意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方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方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648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置地广场支行。
账号:551902792210606
行号:308361030041
九、招标方信息
单位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648号,邮编:230011。
联系人及电话:夏主任 18055176817。
考察现场地址:合肥炭素搬迁项目所在地(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区)。
监督电话:18955110241/18009493936。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