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合肥炭素新项目焙烧分厂电极清理机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拟定于2025年4月16日进行合肥炭素新项目焙烧分厂电极清理机更换项目招标。招标信息公开如下:
一、工程名称
合肥炭素新项目焙烧分厂电极清理机更换项目。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电极清理机系统一套,系统包括上料系统、粗清理系统、端面清理系统,下料料架、除尘管道系统、电控系统及配套的辅助设施等,工程包含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全部内容。
三、执行标准
设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GB系列)和有关行业最新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质量验收标准
质量合格。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验收。
五、工期要求
(一)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工期为20个日历天(以预付款到账之日起计算),安装调试工期1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设备基础具备安装条件暨设备安装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
(二)工期要求:造成工期延误每天扣罚5000元。
六、招标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下午5:00。
招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30。
招标地点:合肥炭素办公楼三楼第二会议室。
答疑时间: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15日。
招标方式:现场招标,投标人应将报价单及投标书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设计、制造相关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八、投标资料要求
(一)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二)商务标中要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投标报价清单(清单内容为: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各报价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等。
(三)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资质材料,资质材料包括具有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五)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六)投标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七)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书中的报价清单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方可有效,否则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九、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承包方开具合同总价的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肥炭素支付合同总价的30%价款。
(二)到货款:主要设备、材料到货并经合肥炭素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承包方开具合同总价的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肥炭支付合同总价的30%价款。
(三)验收款:设备安装调试完工后,试运行1个月(试运行期间的时间不计入合同工期)并经合肥炭素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合同总价的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肥炭素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竣工验收签字日期开始计算,12个月后支付。
(五)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十、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5日17: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合肥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10000元(壹万元整),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合同履约保证金说明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四舍五入法取整数),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前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会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时,数额未达到中标金额的5%,中标单位需将所差款项补齐,付款方式为电汇。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合肥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壹佰元整),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648号。
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
账号:617110100100001406。
行号:313361061117。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投标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合肥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十二、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下塘工业园区长丰方大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晨。
招标联系电话:18155197187(微信同号)。
十三、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8009493936/18955110241。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7日